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《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
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,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2023年11月2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《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(发改环资〔2023〕1638号,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
《行动方案》围绕锅炉生产制造、建设运行、回收利用等全链条和各环节,提出了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。《行动方案》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、统筹协调,绿色低碳、畅通循环,创新驱动、智能高效,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等4方面工作原则,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工作目标。《行动方案》部署了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、积极开展存量锅炉更新改造、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、完善支撑保障体系等4方面12项具体任务,指导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加快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 原文如下: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 《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的通知 发改环资〔2023〕1638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能源局: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,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《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 国家发展改革委
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11月29日
附件.《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.pdf 来源:国家发改委网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