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 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7号 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》(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5号),现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,以本公告附件为准,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关税。 二、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〔2018〕5号执行。 附件: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下载: 附件: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.pdf 附件节选: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(废纸部分) 序号 | 税则号序 | 商品名称 | 102 | 47071000 | 未漂白牛皮纸及瓦楞纸或纸板的废碎品 | 103 | 47072000 | 漂白化学木浆制的未经本体染色的纸和纸板的废碎品 | 104 | 47073000 | 机械木浆制的纸或纸板的废碎品 | 105 | 47079000 | 包括未经分选的其他回收纸及纸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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